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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城镇化解密:装修改建老建筑 不轻易建高楼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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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的金融中心利物浦大街走向伦敦桥,一定会注意到一座古罗马风格的金顶纪念碑。这座碑柱为了纪念1666年伦敦大火而建,这场蔓延伦敦80%的城区、烧毁13200间房屋的大火造成了1000万英镑的损失,一万多人无家可归,但正是这场大火奠定了伦敦城现在的格局。
  英国1971年颁布的《城市、农村规划法》规定,一切开发行为,包括地下和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动工以前必须得到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没有得到许可的不能进行。“站在教堂的钟楼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全貌”是我们常常在小说里看到的描述,但是这种景象不仅在1962年的伦敦存在,现在的大部分英国小城镇也依然如此。在英国的城镇建设中,对人和环境的重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英国,规划的公众参与力度非常大。英国的各个层次的规划,如全国性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镇地方规划及市区局部的改造建设等,都要有公民参与。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意见听证、调查表格、电视辩论、网络投票等等。更重要的是这些意见多半能够反映到规划中,真正能够落实。首先,规划员要把民众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后向议会和公众报告,这是必经的法定程序。  其次,还有规划督察,这是独立于规划局之外的另一套人马。规划督察除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外,还要对公众的意见进行了解和裁决。公众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规划督察申诉、写信或当面交谈,规划督察先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则开庭审理,公众可进行申辩,最后由规划督察裁决。所以,英国政府和公民之间可以耗费几年的时间围绕着一栋老房子的拆与不拆,来来回回地进行听证、讨论。  十九世纪的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曾经在著作《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提出过的关于“田园城市”的思想一直是城镇建设的一条重要考虑因素:建设一种结合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市,为了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受霍华德思想的影响,英国建设了一些大城市周边的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花园城市。现在的英国,很难再看见以牺牲农业和农村为代价,人口向伦敦等大城市迅速聚集的“单向型城镇化”。  相反,大城市人口向周围的小城镇、卫星城镇转移和流动成为了发展的主流。这一点,由于四通八达的公共交通,特别是铁路网络而显得尤其成功。伦敦中心城区的上班人口有40多万,但是居住人口却只有4万,大多数的上班族都选择居住在一个小时火车路程的周边城镇,这些城镇有购物中心和密度不输于城市的便利店,各种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舒适的居住。在这个基础上,大城市只意味着工作地点,而非必须的获得更高品质生活的终点。而小城镇的发展则围绕着提供更多的住宅、就业机会,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等主题。  所以,在英国,城镇化不以人口向极个别大城市的单向性流动为标志,也不以在城市中建设高楼大厦为标准。一方面是城镇规划时重视人与环境。另一方面,则是现实的问题:拥挤的市中心,任何与土地有关的大笔交易都将是一件昂贵并且耗时的生意。而政府绝对不会为了招商[简介最新动态]引资或者促进商业发展而在行政上以任何手段帮助推进这一过程。  公民财产的神圣不容侵犯是英格兰普通法传承已久的一条基本原则。其中引申出了公民对自有住宅和土地的主权。这一点,早在英格兰著名法律学者爱德华库克在1628年发表的《英格兰法律总论》(The Institutes of the Laws of England)中就有这样的论述:“公民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在这之后,英国前首相老威廉皮特为了重申这一个重要的原则,写下了被演绎成许多“房权”斗争故事的名言:“哪怕是最贫穷的人,他的家也是他最安全的庇护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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