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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出台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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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规划管理技术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于2013年2月5日经大理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并于2013年3月15日经大理州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大理州规划审批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大理州规划管理技术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于2013年2月5日经大理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并于2013年3月15日经大理州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大理州规划审批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去年3月开始,大理州规划局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安排对《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开展修订工作,在修订期间,大理州规划局广泛吸收和听取了大理州、市相关部门、设计单位、有关专家、城市规划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吸纳了昆明市等先进地区的成果。与原《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相比较,新《技术规定》主要对项目用地规划管理、建筑采光间距、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机动车泊位、绿地建设、建筑面积计算标准5个方面作了完善,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审批要求。

    项目用地规划管理

    新《技术规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以及其它要求。

    建筑采光间距有讲究

    市民关注的建筑间距问题,在新《技术规定》中有了详细的说法。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安全保密、视觉卫生、环保、防灾、交通、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外。对平行布置或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以及南侧南北向、东西向布置的居住建筑采光间距进行了调整;从技术角度科学、严谨地对低层、多层和高层建筑的退让和不同朝向布置时的建筑间距,运用数字进行了具体量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托幼、中小学教室、医院病房、老年建筑、疗养院等,与相邻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同等情况下居住建筑间距的1.3倍。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方面

    根据新《技术规定》,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户外健身场所、信报箱群(间)。普通住宅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由原来的每户0.3个泊位, 调整为每100平方米1个泊位;此外,对办公、医院、餐饮(娱乐)、宾馆酒店等车流量较为集中的公共服务场所, 残疾人停车泊位、中小学、幼儿园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也进行了相应提高和调整。要求建设项目按规划指标配建的机动车泊位,应当与该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对绿地建设,新《技术规定》,也同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新建港区、车站等交通设施、商业中心等不低于20%。新建院校、医疗机构和大型公共设施不低于35%;改建的,不低于30%…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方面,也做了进一步完善。

    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施行,对加强大理州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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