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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实施“零负团费”将被重点治理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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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实施。昨天,南京市旅游委员会邀请专家组织召开全市学习贯彻《旅游法》推动大会。扬子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将借机清除“零负团费”、欺骗胁迫游客购物等旅游市场上的“乱象”。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实施。昨天,南京市旅游委员会邀请专家组织召开全市学习贯彻《旅游法》推动大会。扬子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将借机清除“零负团费”、欺骗胁迫游客购物等旅游市场上的“乱象”。

    擦亮眼睛别掉入低价陷阱

    “泰国五日游双飞2000元”、“港澳五日游1200元”……这样的“超低价”足以让旅游者心动。低价揽客后,通过在旅游途中另外收费来弥补团费的不足,这是一些旅行社惯用的手段——“零负团费”。如果有市民参加了这样的“超低价团”,旅行过程中,要么被迫补交团费,要么频繁进出购物点“被消费”,或者到了景点门口要自己掏门票钱。“‘零负团费’的报价大多低于成本价。”南京市旅游委有关负责人说,这种行为的后果是游客旅游质量得不到保证。玩得不舒心,吃得不顺心,买回来的东西也不放心。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程德文教授介绍说,《旅游法》从各个环节明确了旅游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对于涉及到购物及其他付费旅游项目,必须经双方提前商议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才可实行。

    费用被“管控”出游报价将提高

    10月1日起,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旅行社违反这些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对旅行社而言,购物、自费项目的管控,将使得出游的市场报价透明化。缺少了购物回扣利润,为保住效益,旅行社未来可能不得不提高旅游报价。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旅行社开始与景区联系沟通,商讨调整产品结构、剔除购物店后如何做品质提升的新线路。

    市属景区将公布最大承载量

    每逢节假日,热点城市、热点景区,到处人山人海,去游览成了“看人”。为了保障旅游品质,《旅游法》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下一步,将对市属景区进行最大游客承载量的核算。”南京市旅游委副主任郑晓明介绍说。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景区的主管部门多,省属、市属,有的归宗教、文物部门,旅游委主管的市属公园景区将率先落实这一工作。不过,有专家建议,景区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根据可游空间、时段测算游客分布,不能“一刀切”。扬子晚报记者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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